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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中心安全制度

日期:2020-09-28 08:35 作者: 阅读:[]

1.医学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各实验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2.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或行为。

3.实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保护措施;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

4.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人员要根据该仪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措施。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在检测具有感染性的生物组织或实验材料时,要做好安全防护,并按规定做好后续的处置工作。

5.本实验室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或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实验室发生被盗、污染、中毒、人身伤害、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报告,积极处理。

7.实验室禁止自行乱接电源,必须严格执行电力部门安全用电和消防部门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实验室应配备灭火器,按医院保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8.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确保切断电源、火源、水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和防爆工作。若还有实验人员的应做好交班工作。

9.实验人员应遵守管理规定、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管理,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事故的,或隐瞒不报、缩小或扩大事故真相者,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严肃处理。

10.所有人员必须清楚地知道安全出口位置,在实验室发生失火、爆炸或有害气体逸出时,应首先进行报警,并根据情况进行基本处置。

11.严禁向下水道中转移倾倒有机试剂和各类含有生物源性废弃物;在不慎被酸、碱、有毒试剂、有机试剂等溅洒到身体表面,特别是眼、口处,首先要用大量自来水冲洗,然后进行医疗处置。

12.对有害实验废物的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实验中心指导老师配合、协助下完成。实验使用过的有毒、有害废液及其他污物要倒入废液桶中统一处理。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按规程统一处理。

13.本使用或配制有毒试剂时,应预先通知中心实验室和在此环境工作的人员,并在操作的过程从始至终不离开现场。

14.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危险化学品存放符合相关规定。

15.当实验过程中需要用到易燃、易爆、麻醉、剧毒物品,必须向中心工作人员申请,并严格领用登记。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少量存储时,必须存放在安全处,应避免阳光直射。

16.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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